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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中的“赫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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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迄今为止,在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表征马克思哲学思想最重要的文本的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非常薄弱的环节甚至是盲点。本文提出并探讨了其中的“赫斯问题”。通过对大量文献资料的甄别和分析,作者认为,莫泽斯·赫斯真正参与了这一著述的写作,理应归入这一文本的作者之列;作为该书第二卷批判对象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的理论奠基者的赫斯应邀参加有关章节的撰写,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当时与他仍然是一种思想合作的关系,而不可能是两种异质思想的彻底决裂。这一解释对于客观、全面地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丰富而复杂的思想内涵、改变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存在的简单化定性和划界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表征马克思哲学思想最重要的文本之一,但长期以来它并没有被归入“经典”之列,从而给予与它的思想分量相匹配的关注和重视,迄今为止,这一文本的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非常薄弱的环节甚至是盲点。本文提出并加以探讨的问题是:为什么作为该书第二卷批判对象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的理论奠基者的莫泽斯·赫斯会参加有关章节的撰写?他在写作这一著述过程中究竟起过什么作用?他当时的思想与马克思、恩格斯之间到底存在怎样的关联?我认为,甄别清楚这些问题对于客观、全面地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丰富而复杂的思想内涵、改变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存在的简单化定性和划界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赫斯是在什么意义上参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的?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一部事先并没有经过十分严密的通盘考虑和筹划、而由若干写法不同、篇幅长短不均的章节所组合而成的相当松散的著述。[1]从总体上看,马克思、恩格斯在写作这一著作的时候沿用的仍是当年写作《神圣家族》时的布局谋篇方式,即选择批判对象的有关著作或文章来展开分析,进行批判,进而阐发他们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赫斯只是参与了其中很少章节的撰写,为了比较清楚地说明他所执笔的部分在全书中的位置,我们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篇章结构列表如下:


 

批判对象

批判的依据(文本)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章节

 

第一卷

鲍威尔

《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

《圣布鲁诺》

施蒂纳

《唯一者及其所有物》

《圣麦克斯》

《施蒂纳的评论者》

卢格

《巴黎二载。

文稿和回忆录》

《格拉齐安诺博士,

德国哲学界的小丑》

费尔巴哈

 

《费尔巴哈》

 

 

 

第二卷

海尔曼

·泽米希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

与人道主义》

《〈莱茵年鉴〉或

“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哲学》

鲁道夫·马特伊

《社会主义的基石》

格律恩

《法兰西和比利时

的社会运动》

《〈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历史编纂学》

格奥尔格·库尔曼

《新世界或人间的

精神王国。通告》

《“霍尔施坦的格奥尔格·

库尔曼博士”

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预言》

贝克尔

《宗教运动和

社会运动的喜讯》上的文章

克利盖

《人民论坛报》上有关言论

《反克利盖公告》

卡尔·倍克

《穷人之歌》

《诗歌和散文中的

德国社会主义》

格律恩

《从人的观点论歌德》


  图中用楷体标出的部分,即批判卢格、库尔曼和贝克尔的章节是由赫斯来执笔完成的。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些部分进行过不同程度的修改和处理(详情见后),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赫斯真正参与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也正因为如此,MEGA2的编者拟把他作为该书的作者之一列入新版。

  那么,为什么要让一位与自己的批判对象(“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有思想渊源的人来参与这种批判呢?很多文献专家对此表示不能理解。比如,《莫泽斯·赫斯通信集》的编者、长篇传记《莫泽斯·赫斯,他的生活史》的作者爱·西尔伯纳尔就认为,赫斯参加该书的准备工作本身就是“命运的嘲弄”[2]。而赫斯著作《哲学和社会主义文集》的编者、重要论文《赫斯参加〈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工作》的作者沃·门克也表示过,“赫斯参加一部对他进行尖锐批判的著作的撰写工作,岂非咄咄怪事!”[3]《莫泽斯·赫斯与卡尔·马克思》的作者茨维·罗森则断定,“赫斯参加这个对‘真正的社会主义’进行控诉、宣判并说明判决理由的文件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创作是自相矛盾的。”[4]

  此外,还有的文献专家倒是不否认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赫斯与马克思、恩格斯之间有过交往,但认为他只是参与了当时拟刊登《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杂志《季刊》的筹办、集资和编务工作,所以不得已马克思让他参与了一些章节的写作,但严格说来,这一时期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已经分道扬镳,不可能有真正的合作。比如,加·戈洛温娜就认为他们可能的合作只限于“在这本杂志[5]范围内”,马克思之所以选择赫斯,“不仅因为赫斯具有出色的新闻工作能力以及看来正在努力掌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和科学共产主义观点,而且也可能因为他在德国新闻工作者和出版者中间享有一定的声誉并同一些富裕的德国企业主有联系,这些企业主能够为计划创办的《季刊》筹集资金。”[6]雅·罗基扬斯基同样质疑“马克思、恩格斯同赫斯果真能够共同创作同一部理论著作吗?”他所持的理由是,“他们在------世界观的立场是完全不同的。不应当忘记,赫斯去布鲁塞尔时是唯心主义者,是那些按‘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想撰写的文章和小册子的作者。他怎么可能参加一部不仅制定和维护完全不同的历史哲学原理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而且还对‘真正的社会主义’进行猛烈批判的著作的创作呢?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数十年的理论工作过程中根本找不出一个例子来证明他们同那些世界观完全不同的人哪怕是合写过一部著作。”那么,已经与赫斯成为思想“论敌 ”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什么“在1846年3月力图避免与赫斯彻底决裂呢?大概赫斯对布鲁塞尔共产主义者的一系列出版计划所作的积极努力在这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彻底的公开的决裂无疑会对这些工作产生消极影响。”[7]这种说法实际上表明,马克思、恩格斯邀请赫斯参加该书的工作,不过一时利用他以有助于该书的出版或发表而已。

  如果仔细甄别就会发现,上述判断基本上从哲学思想上的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政治立场上的“真正的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对峙,来派别赫斯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归属的,它不是从思想的传承、锻造和重构的意义上来解释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新发展,而是从异质的、断裂性的视角,非此即彼地看待马克思与他的思想传承者、与同时代其他思想家的关系:马克思这时不是已经是唯物主义者了吗?那他怎么能与唯心主义者合作呢?马克思坚持的是科学主义,那他怎么能与“真正的社会主义”为伍呢?然而,对马克思主义阐释史的反省和检视已经表明,仅仅用一种哲学标签或理论术语来简单来界定思想家复杂的思想是一件多么不牢靠的事情!撇开对当时社会状况和思想情形的认真分析,武断地判定由解释者自己所划定的思想界线和哲学阵营不能逾越和融通,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历史真实。至于仅仅把赫斯参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工作限定在联系出版事宜上,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只是碍于情面不得已让他参加了一些章节的写作,更是荒谬的论断。比较起来,魏德迈于此书用力更勤,一直都在为其出版奔波,甚至该书的一些章节也是由他誊清的,那为什么不把他也归入该书作者的行列呢?

  我认为,赫斯之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意义,决不仅体现在为它的出版付出过心血,更重要的是,该书所涉及到的一些内容或人物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均不了解的,但赫斯本人却非常熟悉且具有评论的资格和能力。同时很多情况表明,马克思、恩格斯这时也很清楚赫斯本人的思想状况与其之间的异同关系,就是说他们之间既已经发现了彼此的分歧,但总体上认为尚有诸多融通和接近之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中马克思、恩格斯的确对以赫斯思想为理论基础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但同时他们也极有分寸地区分了赫斯与同属于这一派别之中的其他人物之间程度上的差别;也正是基于相同的考量,在第一卷中还针对布·鲍威尔和麦·施蒂纳对赫斯的攻击为其作了辩护。这些情况表明,当时马克思、恩格斯与赫斯的思想之间绝不是处于一种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状态,异中有同,同中有异;马克思、恩格斯也决不是只想利用赫斯来出版《德意志意识形态》,仅就马克思邀请赫斯参加这一著作的实际写作而言,他们当时是一种思想合作;而这种合作是有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的。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马克思、恩格斯与赫斯之间关系的流变
  赫斯登上德国思想论坛、引起人们关注的时间要比马克思、恩格斯都早。在他的第一部作品《人类神圣历史》(1837)中他就表达了自己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初步思考、对现代社会症结的本质透视和人类未来命运的展望。他认为,当时社会上存在的利己主义和不平等,是私有制与继承权出现的结果,社会的不平等在现代社会中达到了顶峰;金钱贵族代替了门阀贵族。由于财产的集中和人民的日益贫困化,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革命,但这将不是一场政治变革,不是改变政府;而是社会革命,它将通过废除私有制与继承权这些形成社会不平等的根源,最后恢复人类的平等与和谐。[8] 在参加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活动后,赫斯接受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与异化学说,并开始产生出将德国古典哲学同法国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学说相结合的想法。

  赫斯这些对现实状况与社会发展问题的观察和思考引起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注意,对他们早期思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茨维·罗森断言赫斯三、四十年代的思想和论点“对马克思的学说产生过重要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9],这虽然被认为是一种带有“倾向性的解释”,但马克思的早期作品表明,这些启迪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赫斯的思想更是恩格斯迅速转向共产主义的助推器。[10]马克思、恩格斯分别与赫斯从40年代初就开始个人交往,一直保持着友好关系,他们的思想经常产生互动,一段时间曾经相互欣赏。比如,赫斯看到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后,其中所彰显的自由意向和“自我意识”观念,表达的对精神力量的诊视,以及对“哲学世界化”与“世界哲学化”的期许,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1841年他在给友人的信里说:“我所崇拜的马克思博士还是一个很年青的人……他将要给中世纪的宗教和政治以最后的打击。在他身上既有最深奥的哲学的严肃性,也有最机敏的智慧;请你想象一下,卢梭、伏尔泰、霍尔巴赫、莱辛、海涅和黑格尔结合成一个人——我所说的结合不是机械地混合——这将会使你得到一个关于马克思博士的概念”。[11]后来马克思与赫斯在《莱茵报》、《德法年鉴》和巴黎《前进报》都合作过,他的一些著作多次得到马克思的肯定[12]。马克思第一次对共产主义作公开的表态,是在《莱茵报》上写的一篇文章《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上,这与赫斯也有着直接的关系。[13]

  最能体现马克思与赫斯思想一致性的是《论犹太人问题》与《论货币的本质》。

  1843年末至1844年初赫斯写了《论货币的本质》并将手稿的一部分寄给《德法年鉴》,但因其停刊而未能发表,直至一年半后,全文才在《莱茵省年鉴》第一卷上刊出。赫斯在这篇论文中一开始便指出,人的生命是生产性的活动的相互交换,它以生活资料作为中介。个体离开了生活资料和个体力量的交换就无法生存。因此,任何人活动都是类的活动。但是在利己主义的社会中,个体被提升为目的,而类则被贬低为手段,这是人的生活与自然生活的根本颠倒,人为了生活却需要继续出卖人的本质,雇佣劳动就是自由的生命活动的出让与丧失。[14]赫斯将费尔巴哈关于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这一思想,扩展到私有制社会的分析中,认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丧失了自己的类本质;犹如在宗教中人将自己的本质异化为神那样,在现实生活中人又将自己的本质异化为金钱,金钱就实现着对人的统治与奴役。为了消灭这种普遍的奴役制,赫斯提出要用爱来代替利己主义,认为由此才能使所有的人都过着符合于人的本质的生活,因为 “在我们业已达到的这个发展阶段上,如果我们不通过爱结合起来,那我们就只能更加猛烈地相互剥削和吞食”。[15]

  1844年马克思发表的《论犹太人问题》和《论货币的本质》之间,在许多基本观点上是一致的,其中包括运用异化去分析资本主义社会,肯定金钱是人的异化的产物,通过“类存在”或类的活动来论证雇佣劳动的非人性等等。此外,还有一些论点如果加以比较,也可以看出它们有相似之处,例如关于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本质,赫斯指出,基督教是利己主义的理论和逻辑,现代世界的本质即金钱乃是现实化了的基督教的本质,而犹太教则将这一点发展到了顶点。在《论犹太人问题》里马克思也认为:基督教是高尚的犹太教思想,犹太教是基督教的卑鄙的功利主义的运用,犹太教的本质是现世商业的原则等等。至于他们之间的这种相似的观点,其来源则可以追溯到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中的有关论点。

  在《论犹太人问题》里马克思还对人权作了剖析与批判,他写道:“自由这项人权,并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结合起来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与人分离的基础上。这项权利就是这种分离的权利,是狭隘的、封闭在自身的个人的权利。”[16]这也可以对比赫斯在《论货币的本质》中的思想,即认为人权的实质是私有制社会的利己主义,在人权中利己主义实际上得到了核准,“因为作为个别的人,作为赤裸裸的、抽象的个人的人们被承认为真正的人,因为人们宣告了人的权利、独立的人的权利,因而也就宣告了人与人之间互不依属的独立性,他们的分裂和孤立被公开宣布为生活和自由的本质,而孤立的个人则被宣布为自由的、真正的、自然的人”。[17]关于对金钱的批判,马克思写道:“钱蔑视人所崇拜的一切神并把一切神都变成商品。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价值,是一种独立的东西。因此它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类世界和自然界——本身的价值。钱是从人异化出来的人的劳动和存在的本质;这个外在的本质却统治了人,人却向它膜拜”。[18]如果比较《论货币的本质》中下述的一段话;“金钱是用数字来表现人的价值,是我们的奴隶制的标记,是我们遭受奴役的无法消除的烙印,因为可以买卖的人就是奴隶 ”,[19]那么两者在观点上的一致,应是十分明显的。这种吻合,只可能用他们的观点同是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影响,以及当时马克思、赫斯和其它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之间,有着思想交流来加以解释。

  众所周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一部更为重要的著作,它也受到包括赫斯在内的思想家的影响。在《序言》中马克思写道,“除了法国和英国的社会主义者的著作之外,我也利用了德国社会主义者的著作。但是德国人在这门科学方面内容丰富而有独创性的著作,除了魏特林的著作以外,就要算《二十一印张》文集中赫斯的几篇论文和《德法年鉴》上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这里指的《来自瑞士的二十一印张》文集中的论文指的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行动的哲学》和《唯一和完全的自由》三篇文章,贯穿其中的一个主导思想是,当代要解决的不是政治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因此今后的努力不是求得政治解放,而是求得社会解放。赫斯认为造成社会苦难的根源是将人排斥于类之外,由此人便成为利己主义的无情的个体,这就产生了人的本质的异化。私有制社会是异化的社会,由它造成的竞争使人们彼此隔离开来并互相对立。为了解脱社会的苦难,就必须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以取代私有制社会。赫斯认为相对于雇佣劳动的自由劳动,就是共产主义的原则,它就是人的本质的真正体现;这一原则不仅要求在物质生活上贯彻平等的原则,而且在精神生活上也要求贯彻区别于动物的人的原则。这些思想对《手稿》中有关异化劳动与人的本质的思想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手稿》的一条主轴,即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在私有制社会中劳动被异化为雇佣劳动,而共产主义则是实现人的本质的复归,即人们重新获得了自由自觉的劳动,这一思想不仅是受费尔巴哈的影响,而且直接地是受赫斯的影响。在《手稿》中尤其是第一手稿关于“异化劳动”与第三手稿关于“共产主义”的部分中,马克思不仅研究了赫斯的共产主义与魏特林的共产主义思想,而且还研究了包括圣西门、傅立叶与欧文在内的社会主义思想和蒲鲁东的思想,也包括卡贝和巴贝夫等人的共产主义思想。他对粗陋的共产主义的批判,无疑地与赫斯对它们的批判也是一致的。

  然而,马克思毕竟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赫斯派”。在对其思想进行传承与借鉴的同时,也一直在进行着审视和反思,寻求着属于他自己思想的重构和独立。这是一个新旧杂糅、纵横交错的思想锻造过程,后一条线索其实早就隐约地存在着。比如,1842年5月《莱茵报》附刊发表赫斯的《德国和法国在集权问题上的态度》时,马克思就指出赫斯是将“自己的抽象概念”偷偷地塞进哲学里。在《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中为共产主义辩护时,马克思又发出与赫斯不一致的声音,即“不承认现有形式的共产主义思想具有理论上的现实性,因此,就更不会期望在实际上去实现它,甚至根本不认为这种实现是可能的事情 ”。[20]《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更强调避免用某种抽象的原则去建立共产主义的体系,而是要通过对旧世界的批判,去导出共产主义的结论。《手稿》中马克思在论证产生异化的根源时,提出应该从人的本质具体发展的过程、或者说从人类劳动的历史中,去探索异化与私有制产生的根源。这就使原来是与人的本质相联系的异化概念,转而与人类劳动的历史以及特定的社会相联系了。他写道:“不难看到,整个革命运动必然在私有财产的运动中,即在经济中,为自己既找到经验的基础,也找到了理论的基础”。[21]这表明了马克思已沿着对市民社会的解剖要通过政治经济学这条途径向前迈进了一步。所以,就在这部受费尔巴哈与赫斯的影响最为明显的手稿里,马克思同他们思想的歧异也更体现出来了。

  三、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赫斯是如何与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的?
  1、在布鲁塞尔期间赫斯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关系
  上述情形表明,到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时候,赫斯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之间存在颇为复杂的关联,有歧见但也有合作的基础和可能。翻阅一下他们各自的年谱和传记中有关这一时期的叙述,人们发现会承认,当 1845-1846年赫斯逗留布鲁塞尔时,马克思、恩格斯同赫斯之间根本没有发生过实际的意见分歧和争论,相反谈到的是他们之间友好的、密切的和纯真的关系,以及赫斯坚决拥护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以及他参加《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撰写工作。

  赫斯是 1845年9月初到达布鲁塞尔的,1846年3月20日左右离开,在那里共呆了近七个月。这一时期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和个性对赫斯产生着越来越强烈的影响,因此,赫斯打算同他们进行理论和政论方面的合作必然被视为他在布鲁塞尔逗留的重要原因。他和妻子西比拉·佩什一起在马克思住地附近住了下来,他经常接受马克思、恩格斯的直接邀请在一起讨论问题。这表明他们相信赫斯能够成为他们批判活动和新思想阐发的合作者;而且也可以想到,赫斯在他们的影响下重新审视其共产主义的某些思想并日益承认无产阶级在以革命的方式对社会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改造方面所起的领导作用。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完全有理由期望赫斯支持他们的“新哲学”和社会学说的制定。

  2、写作关于贝克尔和库尔曼的评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的结构很有可能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写作第一卷的时就有所考虑的。在对“ 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进行批判时选择哪些对象及其论著呢?后来的情况表明,马克思当时对此并没有考虑得很清楚。因为这是一个颇为庞杂的派别,对其中某些人物及其言论的了解、批判赫斯都要早于马克思、恩格斯。这可能是马克思邀请他撰稿的直接原由。

  赫斯在1845年秋就已经针对号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救世主”的库尔曼和他的“信徒”贝克尔撰写了一篇题为《共产主义先知的阴谋活动》的尖锐有力的批判文章,并于同年12月发表在《社会明镜》月刊上。这样,当1845年底至1846年初马克思、恩格斯计划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时,邀请他撰写抨击库尔曼的小册子《新世界或人间的精神王国。通告》的文章时他就有了可以利用的基础。

  目前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国际社会史研究所保存了赫斯撰写的评论贝克尔部分的残稿,使我们了解到,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第五章的关于库尔曼的手稿是怎样产生的。起初赫斯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分析贝克尔1845年4月至 9月在洛桑出版的《宗教运动和社会运动的喜讯》杂志上。赫斯写道:“我们面前放着几期《宗教运动和社会运动的喜讯》月刊。我们从中看到了从前的人民作家贝克尔在他结识唯灵论的江湖骗子霍尔施坦的格奥尔格·库尔曼博士期间的决定性倒退——一种不仅是形式上而且也是内容上的倒退。”[22]赫斯对贝克尔反对共产主义原则感到气愤,尖锐地批判了他关于借助于德国政府实现社会主义思想的想法,并认为贝克尔所建议的通过建立一个拥有工厂、手工工场、学校和教养院的“ 模范国家”实行公有化的措施只会恢复不平等和剥削。“通过这种新理论应使《新世界》中的‘个人自由’得到拯救”。[23]

  接着赫斯写了对库尔曼的那本小册子所作的批判性评论。他概括了库尔曼这篇号称“真正的社会主义”“预言”的著述的思想特征,这些概括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真正的社会主义”的观点,特别是同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手稿序言中所阐明的观点非常接近。[24]这表明,赫斯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不仅明确地反对库尔曼,而也反对一般“德意志意识形态”和“真正的社会主义”。他指出:“一切唯心主义者,不论是哲学上的还是宗教上的,不论是旧的还是新的,都相信灵感、启示、救世主、奇迹创造者,至于这种信仰是采取粗野的、宗教的形式还是文明的哲学的形式,这仅仅取决于他们的教育程度,就像他们消极地还是积极地对待对奇迹的信仰,也就是说,他们是创造奇迹的牧师还是这些牧师的信徒,以及他们所追求的是理论的目的还是实践的目的,都仅仅取决于他们的毅力、性格和社会地位等等一样。”[25] “在思想家看来,整个历史发展都归结为历史发展进程在‘当代所有的哲学家和理论家’的‘头脑’中形成的理论抽象”[26]。有些研究者认为,赫斯抨击库尔曼的文章是经马克思、恩格斯的修改,这是有可能性的。此外,文章的标题也经过恩格斯的改动,原先为《圣格奥尔格·库尔曼的著作〈新世界或人间的精神王国。通告〉》,恩格斯则修改为《“霍尔施坦的格奥尔格·库尔曼博士”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预言。〈新世界或人间的精神王国。通告〉》。在由魏德迈根据修订稿誊清后的赫斯所写的这部分文稿中,也有恩格斯修改过的痕迹。

  此初赫斯评论贝克尔同库尔曼的部分一样都是准备誉清的。为此,在第十六页上赫斯两次直接请求抄写者把附上的贝克尔的小册子《共产主义者要求什么?》的引文加进去。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可能出于什么特殊的考虑把关于贝克尔的手稿退还给了赫斯,而由魏德迈誊清的评论库尔曼的那部分手稿,即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撰写的手稿一起保留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稿中。

 3、联系《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事宜
  马克思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同时也一直在思考它的刊发方式,是在杂志上发表还是出版单行本?发表或出版在何时、何处?这些问题能否很快落实直接影响这一著述的行文、选材和篇幅等。此初马克思、恩格斯是针对《维干德季刊》第三期上鲍威尔的文章来写作的,那只是一篇篇幅很短的评论,适宜在一般比较薄的杂志上发表。1845年11月20日左右赫斯受马克思的委托,短暂离开布鲁塞尔到德国。24日或25日,赫斯返回,带来消息说,威斯特伐里亚企业主鲁道夫·雷姆佩尔和尤利乌斯·迈尔愿意资助出版一份《季刊》,可由马克思、恩格斯和赫斯来编辑。此外,还洽谈了法国和英国空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者著作的德译文汇编的出版事宜。

  当时马克思、恩格斯接近写完批判鲍威尔的草稿,赫斯这一消息可能促使他们加快写作速度,并且调整了写作计划。可能感到《季刊》的篇幅比较大,面对他们一度时期一直翻阅的《维干德季刊》第三期,除了鲍威尔文章,他们又注意到同期施蒂纳的辩解文章《施蒂纳的评论者》,于是产生了写作《莱比锡宗教会议》的计划。

  《季刊》不可能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专刊,马克思、恩格斯和志同道合的共产主义者评论费尔巴哈、麦·施蒂纳、阿·卢格、布·鲍威尔、卡·格律恩以及其他各种青年黑格尔派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文章要也都发表在这个《季刊》上,协调、平衡、组织和写作稿件的工作至为繁难,这样赫斯在这种纷纭的意识形态论战中扮演的角色就更不可替代了。

  后来出版《季刊》的计划落空了[27],马克思不得不委托魏德迈去联系其他出版物,但曲曲折折,没有结论。于是只好再找出版商决定出版单行本,这样所写内容不得不再度扩充,先是在评论施蒂纳的辩解文章的时候,决定“插曲般地插入”对当时已经产生了很大“轰动效应”的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详细的评论(这一部分越写越长,竟达到全部手稿的十分之七),第二卷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部分也扩大到五章,赫斯参与写作更成为自然的事情。当然最终单行本也没有能够出版。

  4、批判卢格
  除了批判贝克尔和库尔曼的部分外,计划创办的《季刊》的时候,赫斯还应马克思、恩格斯要求撰写了第二篇评论[28],是对卢格的《巴黎二载》一书的分析和批判,这篇文章写于1846年的头几个月,最终命名为《格拉齐安诺博士,德国哲学界的小丑》。

  卢格于1846年在莱比锡出版的著作《巴黎二载,文稿和回忆录》中尖锐地批判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同时还对马克思和其他共产主义者 1843-1844年在巴黎的活动进行了指责。此外,卡·海因岑也于同年在曼海姆出版了文集《反对派》。马克思对这两部书的内容不了解,他曾写信问赫斯:“海因岑的书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格拉齐安诺博士(指卢格)在文章中是怎样评论你的?”[29]赫斯在对卢格的批判中为共产主义学说和纲领进行了辩护,很多分析是很“有价值的”。此外在文章中他还提供了很多关于马克思在巴黎逗留期间和在《前进报》上同卢格论战时的一些情况,这可能是赫斯在写作时马克思直接告诉他的。这也表明写作这篇评论对他们而言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后来,《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工作遇到困难,赫斯于1846年7月下半月给马克思写信,说他想要尽快继续反驳卢格在海因岑的文集《反对派》中发表的对他的攻击,并且打算在经过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后把他的文章作为单行本出版。马克思回信表示同意。最终这篇评论卢格的文章分成两部分发表在1847年 8月5日和7日的《德意志-布鲁塞尔报》第62号和第63号上。

  很显然,赫斯通过上述两篇文章为计划创办的《季刊》作出非常重要的贡献。因此,马克思在1846年7月28日给赫斯的信中,称《德意志意识形态》是“我们的著作”[30]。而在8月1日答复德国出版商卡·威·列斯凯催促其按期交出已经签定了出版合同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的回信中,马克思更是明确说,由于“我、恩格斯和赫斯的一些著作的出版”的事被“耽搁”而无法给他“肯定的答复”。[31]这些情况表明,马克思真正是把赫斯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作者了。

  5、对恩格斯两幅画和马克思的字句的分析
  本节最后,我们分析一个相当特殊的资料,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原始手稿第 15页和第16页空白处两幅人物速写。它们是恩格斯画的,与该页所阐述的内容并不相关。第一幅画的是一个长裤汉全身像,其左手高举着一顶弗利基亚帽,右手握有一把马刀。第二幅则是长裤汉的侧面像,只画到背带下端。把两幅画作一比较可以看出:它们画的是同一个人。雅·罗基扬斯基曾把这两幅画与流传下来的赫斯的肖像进行了比较,认定恩格斯画的是赫斯,并且指出这是“为了对赫斯在布鲁塞尔几年中的典型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作一讽刺性的评注”,表明 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同赫斯的关系不佳,因而不可能进行合作。[32]

  除画之外,在15页画的旁边还有马克思写下的两个字句:“宗教  具有这样的意识形态的德国人。”这是什么意思呢?对此有两种解释,MEGA1的编者认为马克思所写的字句与旁边论费尔巴哈的手稿的内容直接有关,是对其内容的抽象和注释,而与画无关,因此应该是“[宗教]具有这样的意识形态的德国人。”[33] MEGA2的编者则持另一种看法,他们辨认的结果是:“‘宗教’和‘具有这样的意识形态的德国人’”,进一步的解释是,“宗教”的字样是写在马克思加画在长裤汉手中的一面小旗子上的,这样马克思所写的字就如同画本身一样,与旁边论费尔巴哈的手稿的内容无关,更恰当地说,它是对恩格斯所画漫画的意旨的注释和说明。[34]

  我认为,即使雅·罗基扬斯基的猜测是对的,即恩格斯画的是赫斯,但从中得出这是对赫斯的“讽刺性的评注”,体现的是一种“轻蔑嘲讽的态度”,进而认为这时马克思、恩格斯与赫斯思想之间存在严重分歧,根本不可能进行合作的结论是过于武断了。实际上就在该手稿第16页上恩格斯用同一种颜色的画笔,还画了另外一个人的侧面头像。雅·罗基扬斯基认为“大概画的是费尔巴哈”。按照他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这时与费尔巴哈同属所谓“唯物主义”阵营,很多思想仍有相同之处。那么,我们就要发问了:为什么同一页的两幅画,对赫斯表达的是轻蔑和嘲讽,而对费尔巴哈表达的就是认同和赞赏呢?这样说来,这些画如果可以排除是恩格斯的无意识地即兴娱记(而其实这是最可能的),那么至多只能表明,这时马克思、恩格斯是关注赫斯和费尔巴哈思想的!对他们的态度则决然不能只是单纯的否定或首肯,而可能有更为复杂的考量。至于马克思所写下的字句,如果有什么深刻的意思的话,我认为,“宗教”一词指的可能是关于赫斯或费尔巴哈思想中所涉及到的话题,而不是指他们的思想本身就是一种宗教。

  四、如何看待《德意志意识形态》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与赫斯的关系
  毫无疑问,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中,马克思、恩格斯在一定意义上是和费尔巴哈、赫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回击鲍威尔、施蒂纳和卢格等人,这是他们思想中具有相同或相似之点的体现;但如果仔细研读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以及同一时期他们各自的著述,也可以发现,他们的思想之间实际上同时已经有了差别甚至分歧,这也是不应讳言的。事实上在第二卷对“真正的社会主义” 的批判中,马克思、恩格斯分析这一思潮的哲学基础,就涉及到其思想同费尔巴哈和赫斯的思想分歧点。

  从青年黑格尔派转向共产主义的成员,一般都肯定德国哲学,尤其是费尔巴哈的哲学,必然要导致共产主义的结论;不仅赫斯等人是这样理解的,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当时也是如此。马克思在 1844年8月11日给费尔巴哈的信提到他的《未来哲学原理》等著作所产生的影响时,就写道:“在这些著作中,您给社会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而共产主义者也就立刻这样理解您的著作。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的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统一,从抽象的天上下降到现实的地上的人类概念——如果不是社会的概念,那是什么呢?”[35]而恩格斯在1845年2月还写道:“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德国当代最杰出的天才的哲学家费尔巴哈博士宣布他自己是共产主义者”,由此“ 德国的哲学家(费尔巴哈是他们的最杰出的代表)和德国工人(以魏特林为代表)的联盟……就快要实现了”。[36]恩格斯正是将这一事实看作是哲学理论与工人运动的实践相结合的开端。

  马克思自觉地表明和费尔巴哈的分歧并对他的观点进行批判是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开始的,虽然这还是一份供日后进一步研究用的一些概括性的提要,然而正是其中的一些基本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以完整的体系的形式再现出来了。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费尔巴哈所犯的错误,表现在最近发表的文章里,他借助于“社会的人”这一概念,宣称自己是共产主义者,这样就使共产主义成为空洞的范畴.至于费尔巴哈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上的全部推论,无非是要证明人与人有着相互的需要,因此人是社会的人,并且由此肯定承认这一观点的人,就是共产主义者。他们进一步指出,费尔巴哈对共产主义的理解,不过是从他的抽象的人性理论所得出的结论,而且他“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独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理想化了的爱与友情之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的关系”[37]。因此在费尔巴哈那里,即使是对现实的批判,也只是限于用这种抽象的人的本质去与现实的人对比,当他看到现实的人是大批患肺痨病的贫民,而不是健康的人的时候,为了解决抽象的人与现实的人的矛盾,便只有诉诸于“类的平等化”等等。所以 “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制度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38]。

  一般的说法,“真正的社会主义”是以费尔巴哈和赫斯的观点为其哲学基础的,然而仅仅指出一个派别的哲学基础还是远远不够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松散的结构表明,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这并不是一个一下子形成的统一的完整的流派,这一思潮内部并不一致,它分裂成集合在某一报刊周围的许多小集团,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观点也有差别。过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论著鉴于“真正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的批判对象,对其往往采取轻蔑的态度,任意讽刺、挖苦和指责,认定其哲学基础、社会理想、思考方式与政治主张一无是处,用一种非此即彼、完全不能融通的方式处理当时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与这一派别的关系。然而,现在我们可以看一下,马克思、恩格斯是在什么意义上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及其政治立场的?哲学基础与政治立场是天然一致、一一对应与相互表征的吗?这直接关乎客观地理解和分析赫斯在这场批判中的特殊处境和独特作用

  1844年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使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成为德国思想变革中非常时髦的口号。当时德国社会中,封建统治和资本的作用错综复杂,还有一个新的情况,使得马克思、恩格斯不得不注意到,费尔巴哈和赫斯的思想已经通过格律恩等人形成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思潮。很多人高举爱和博爱的旗号,认为自私、利己和孤独应为爱和博爱所取代,用爱与利己主义相抗衡。基于这种认识,他们不承认政治活动的必要性,把争取社会改造的斗争同政治活动对立起来,拒绝坚决的革命;他们把世界主义同独特的民族主义奇特地结合起来,设想某一国家可以避免某一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省却了要走漫长的实际的道路”,比如,主张德国就不应重复法国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分析这股思潮时指出:它“所关心的既然已经不是实在的人而是‘人’,所以它就丧失了一切革命热情,它就不是宣扬革命热情,而是宣扬对于人们的普遍的爱了”。[39]这种用人类之爱去代替无产阶级为争取自身解放而对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思路,在德国的知识界有相当大的影响,甚至很快渗透到一部分旅法与旅美的德国工人组织中。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以科学社会主义去武装工人的思想,使无产阶级理解自身的历史使命,并且组织起来向旧世界宣战,就必须要清除这种想法。

  马克思、恩格斯还注意到,“真正的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格律恩的著作要点都是以自己的方式转述赫斯的思想,但实际上有很大的差别。如果说赫斯的著作在促使德国知识界去注意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理论,还曾经起过一些作用的话,那么经过以后不断地重复和转述,到了格律恩那里,已变成为无稽之谈了。马克思、恩格斯责问道:“格律恩先生是否把他在赫斯和其他作者那里读到的东西正确地抄写下来了呢?”[40]这表明,他们还是将赫斯作为一个先行者与后来那些已经因反复咀嚼变得枯燥无味的、而又不时渗入一些虚幻的想法的格律恩的思想加以区别的。

  特别是在赫斯执笔的批判库尔曼的部分,有一段文字颇值得注意:“我们这位先知用真正的田园诗的笔调描绘从现在的社会孤立状态向团体生活的过渡。……他把已经在所有文明国家中成为严峻的社会变革的先驱者的现实社会运动,变为安逸的、和平的改变,变为宁静的、舒适的生活,在这样的生活中世界上的一切有产者和统治者可以高枕无忧了。对唯心主义者来说,现实不过是现实事件的理论抽象,不过是这些事件的观念象征,而现实事件只不过是‘旧世界走向灭亡的象征’。”[41]有的论者猜测这段话可能出自马克思、恩格斯的手笔,但不管这样,它表明了他们与赫斯在这方面的意见是一致的,即主张社会革命而和“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社会改良相对立。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时,仍然与它的理论来源的奠基人——赫斯在一定的范围内保持着联盟。同时,赫斯参与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撰写工作,也表明了他对自己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一种反省,这就是说,赫斯力图克服自己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幻想。

  很清楚,马克思同“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包括作为其哲学基础的费尔巴哈和赫斯思想的分歧,并不在于后者运用了“哲学-伦理的阐释方法” 或人道主义尺度,而在于他们使这种方法、尺度与“现实运动”、与“受历史条件制约的各生活领域”的经验事实相分离;并不在于“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们谈论人、人道主义或人的本质,而在于他们“始终一贯”地把“各个具体的一定的个人”变为“人”,“把各个具体的一定的个人间的关系变为‘人’的关系 ”。[42]很显然,作为社会主义思潮中的不同派别,议题、主旨上的相同是可能的。这也正是赫斯思想作为“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的哲学基础,但他本人仍被马克思利用来批判同属于这一思潮中的贝克尔、库尔曼和卢格等人的原由。

  后来事态的发展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也给赫斯很大触动和影响,他真诚地认同这种批判是公正的,在1846年7月 18日给马克思的信中,他指出:“我完全同意你对共产主义著作界的看法”,“现在必须论证共产主义的追求的历史前提和经济前提,否则不能铲除所谓‘社会主义者’,不能铲除一切花朵的敌人。”[43]不仅是赫斯有这样的认识,马克思、恩格斯的批判实际上引起了“真正的社会主义”很多成员的反省甚至转变,其中一些人如魏德迈、德朗克、沃尔弗、弗莱里格拉特、沙佩尔、莫尔、鲍威尔、艾韦贝克等都程度不同地接近甚至接受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立场和思路。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又通过《共产党宣言》等作品继续对这一思潮的批判,使差不多所有著名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都完全抛弃了自己的理论而成了德国民主革命的领袖。比如,格律恩成了普鲁士国民议会中的左派,克利盖成为民主派中央委员会成员,而吕宁、雷姆佩尔、泽米希则领导着地方上的民主派。

  通过对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赫斯与马克思、恩格斯关系的甄别,我们感到,包括前苏联、东欧和我国在内,过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对这一思想关系的性质鉴定是不准确的,甚至是根本错误的。非此即彼地看到马克思主义与其他思潮之间的关系,在一个流派的帽子底下,抹杀了被归入这一派别的各个思想家之间的差异,采取简单化的方式处理思想家之间的复杂关系,其实无助于了解这一派别的真实情况与复杂内涵。那些否认赫斯与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合作的种种判断,基本上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作出的,那时“哲学的党性原则”和“两个转变”的思路仍是解释马克思、恩格斯早期思想发展时普遍采用的模式,它认为对于一个思想家或哲学派别来说,哲学思想与政治立场之间具有一一对应的表征关系,而到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完成了哲学思想上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政治立场上由革命民主主义向科学社会主义的转变。这种解读方式把经过德国古典哲学浸润、锤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定为单纯向十八世纪“一般唯物主义”的回归,根本无视它之中包含着的其他复杂的思想因素,包括为唯心主义所抽象地发展了的主体性思想、人道主义尺度和自由解放学说,进而把它与其他思想体系截然对立、严格区别开来。其实这种模式所“构建”的马克思主义远没有达到马克思本人的思想高度,处于“前马克思” 的思想水准。现在是还历史原像、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内涵的时候了。

 

  注释:
  [1]正因为如此,MEGA2的编者拟改变过去力图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内容进行逻辑体系编排、将其编成一部完整的著作的做法,决定把原始手稿、流传下来的刊印稿统统收入,最终以《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和刊印稿(1845年11月至1846年6月)》为标题出版,这实际上是一部论文集,作者则为马克思、恩格斯和赫斯。参看Tnge Taubert,Hans Pelger,Jacques Grandjonc.Die Konstituion von MEGA2Ⅰ/5“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Moses Hess:Die deutsche Ideologie.Manuskripte und Drucke(November 1845 bis Juni 1846)”,in:MEGA Studien,1997/2.

  [2] Edmund Silberner.Moses Hess.Geschichte seines Lebens,Leiden1966,S.249.

  [3] Wolfgang M?nke.über die Mitarbeit von Moses Hess an der “Deutschen Ideologie”.in:Annali,Anno sesto 1963, S.448.

  [4]Zwi Rosen. Moses Hess und Karl Marx.Ein Beitrag zur Entstehung der Marhschen Theorie.Hamburger Beitr?ge zur Sozial-und Zeitgeschte,Bd.18,Hamburg 1983,S.114.

  [5]这里指的是当时拟刊登《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杂志《季刊》。

  [6]参看Г.Д.Голвина.К истории создания и первоначальных планов публикации рукописей “Немецком идеологии” К.Маркса и Ф.Энгелъса.из Страницы истории Марксизма и междаународного рабочего движения в ⅩⅨ.веке,ч.1,Москва1979,стр.1-27.

  [7]Jakow Rokitjanski.Zur Geschichte der Beziehungen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le zu Moses Hess in Brüssel 1845\1846,in: Marx-Engels-Jahrbuch, Dietz verlag Berlin 1986,S.223-267.国内曾有学者将此文译成中文,但把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之外的所有注释悉数删去,致使很多有价值的文献线索中断,见《马列主义研究资料》,第3、4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8]Moses Hess.Die Heilige Geschichte der Menschheit.in: Moses He?.philosophische und sozialische Schriften.1837-1850.Berlin1961,S.62-63.

  [9]Zwi Rosen. Moses Hess und Karl Marx.Ein Beitrag zur Entstehung der Marhschen Theorie.Hamburger Beitr?ge zur Sozial-und Zeitgeschte,Bd.18,Hamburg 1983,S.132.

  [10]参看恩格斯:《大陆上社会改革运动的进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590-5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1]Moses Hess an Berthold Auerbach(1841 September 2), in:Marx-Engels GesamtausgabeⅠ\1.Dietz verlag Berlin,1929.S.261.

  [12]参看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46-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3]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由于《莱茵报》转载了魏特林主办的《年轻一代》杂志上有关柏林住宅问题的一篇短评,接着又发表了赫斯有关在斯特拉斯堡召开的第十次法国学者会议的报道。这些言论招来了代表执政者势力的奥格斯堡《总汇报》的攻击,声称《莱茵报》有共产主义倾向,所以马克思在文章中对此进行了批驳。见马克思:《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1-2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Moses Hess.über das Geldwesen.in: Moses He?.philosophische und sozialische Schriften.1837-1850.Berlin1980,S.330.

  [15]Moses Hess.über das Geldwesen.in: Moses He?.philosophische und sozialische Schriften.1837-1850.Berlin1980,S.334.

  [16]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7]Moses Hess.über das Geldwesen.in: Moses He?.philosophische und sozialische Schriften.1837-1850.Berlin1980,S.331.

  [18]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9]Moses Hess.über das Geldwesen.in: Moses He?.philosophische und sozialische Schriften.1837-1850.Berlin1980,S.337.

  [20]马克思:《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1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2]转引自Jakow Rokitjanski.Zur Geschichte der Beziehungen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le zu Moses Hess in Brüssel 1845\1846,in: Marx-Engels-Jahrbuch, Dietz verlag Berlin 1986,S.234.

  [23]Jakow Rokitjanski.Zur Geschichte der Beziehungen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le zu Moses Hess in Brüssel 1845\1846,in: Marx-Engels-Jahrbuch, Dietz verlag Berlin 1986,S.234.

  [24]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35-5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6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6]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6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7]这些情况可从恩格斯分别于1846年10月18日、12月、1847年1月15日写给马克思的信中可以知道,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67、82、83、87-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8]在《莱比锡宗教会议·序言》的结尾,马克思的原始手稿中有一段话:“在舞台深处出现了Dottore Grazianno[格拉齐安诺博士]或称作‘非常机智而有政治头脑的人’的阿尔诺德·卢格(《维干德》第192页)”。这里的Dottore Grazianno是意大利假面喜剧中的主人公,假充博学的典型。见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9]《马克思致赫斯信(1846年7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0]《马克思致赫斯信(1846年7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1]《马克思致卡·威·列斯凯信(1846年8月1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71-47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2]Jakow Rokitjanski.Zur Geschichte der Beziehungen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le zu Moses Hess in Brüssel 1845\1846,in: Marx-Engels-Jahrbuch, Dietz verlag Berlin 1986,S.253.

  [33]Karl Marx\Friedrich Engel.Die deutsche ideologie.in: Marx-Engels Gesamtausgabe1Ⅰ\5.Dietz verlag Berlin,1929.S.21.

  [34]Karl Marx\Friedrich Engel.Die deutsche ideologie.in: Marx-Engels Gesamtausgabe2 probeband,S.442-443.

  [35]《马克思致费尔巴哈信(1844年8月11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6]恩格斯:《共产主义在德国的迅速进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94、5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6]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7]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5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8]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9]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0]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6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3]Moses Hess an Karl Marx(1846 July 18), in: Moses Hess.Briefwechsel.S-Gravenhage1959,S.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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