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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小说的城市异乡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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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到新世纪以来小说创作新的焦点性题材向度,除了揭示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小说,还有大量作家作品对“城市异乡者”的观照。这一命名隐含着一个动态的过程——“乡下人进城”,“乡下人进城”是伴随着晚清中国现代化追寻的步伐就开始出现的社会现象,但浩浩荡荡的两亿多农民进入城市确实是到20世纪末才成为最主要的社会转型景观,它标志着稳态的乡土农耕文明社会结构正在加速解体。“城市异乡者”成为当下中国城乡社会结构中一个新社群、新阶层,这个身份界定有其形象性和科学性:他们是突入城市的“异质”,城市将是他们一代甚至几代人的“异乡”,而乡村也将不能再安妥他们被城市文明招安的灵魂,他们遭遇到了空前的文化身份认同的困境,在自愿非自愿、自然非自然地接受着身份的“异化”,本质性的一个“异”字恰切地凸出了这一介入、冲突、挣扎的精神历程。农民的迁徙流动是人文学科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20世纪文学史上关涉“乡下人进城”的文本自鲁迅始香火不断,更有人往前追溯到孙玉声的《海上繁华梦》,但最近几年,呈现农民进城赶生活的历史情景以及期间所遭逢的精神挫折才真正成为小说家无法回避的表述时代的入口。
  “城市异乡者”书写拓展了传统乡土小说的表现阈限和内涵。前此的乡土小说多是以乡下“本土”上发生的故事为“本事”,或者以浪漫的姿态表达对乡土依恋的 “根性”,或者站在启蒙的立场强调对乡土愚暗的批判,那些出入于乡土、落脚于城市的“乡下人”在精神气质上属于现代文明、常常是以乡土作为精神还乡地的知识者,所以乡土小说所传达的风情、风俗和风景是较为纯粹的乡土气息;而以农民工为书写对象,注重的是投生于城市角角落落的乡下人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空间,对城市文明与农耕文明矛盾冲突的揭示适时地反映了“乡土中国”嬗变为“工业化中国”的艰难历程,也描画了乡土文学转型的轨迹。当下阎连科、王安忆、铁凝、刘震云、刘庆邦、方方、孙惠芬、魏薇、墨白、尤凤伟、荆永鸣、吴玄等一大批作家作品把进城农民作为描述对象,丰富了新世纪文学的表现空间和精神蕴藉,但总体上,此类创作还需要更为坚实的现代理念和审美情感的支撑。
  乡土作家伦理处境的两歧性是目前“城市异乡者”书写一个突出问题。无庸置疑,中国当下的“城市化”存在着极大的误区,它没有把农村作为现代进程的积极因素纳入经济框架结构,也没有为农村人尊严地融入城市提供应有的知识和思想豁蒙以及经济保障,造成了“城”与“乡”二元对立的文化心理,而现代文明所暴露的弊端又使作家主体一方面先入为主地将城市文明定性为“恶”、把乡土文明定性为“善”,一方面从日常生活到个人精神追寻和理性维度上又对“现代”持有好感,以城市为参照声讨城市化造成的城乡差别正说明了这一心理矛盾,这种伦理的两歧性已经严重僵化了乡土小说家思想探寻的广度和深度,对底层或维护或批判、非此即彼式的套路隔膜了知识分子对真实民间的表述,内在精神的紧张、抵触和割裂也疏淡了对于民族性的深入开掘,恐怕这其中就有作家“乡土经验”片面的因素。
  在现代“文学体系”的构建中,文学的社会属性、作家成分、文学观念、创作内涵、形式体制、语言模式和传播方式等所有要素整体性、根本性的转换才意味着文学现代转型目标的实现,这里边历史观的问题不可忽略。“21世纪初小说叙事中呈现出来的农民的当下心态、行为的变化,赋予了现代化概念一种道德伦理上的暧昧,而进城农民的主体尴尬又暗示着现代化进程的诸多缺憾。这类小说的叙述主体差异是对作为知识者的小说家身份、态度的多元呈示。”①其中,文化保守主义对文坛的渗透使大量乡土小说以文化守成为意旨,表达对传统伦理秩序和生活模态的顾恋。在一个价值失序、大众文化独擅胜场的时代,重回传统自然蕴涵着重建文化秩序的热望,有其积极的一面。张炜在《刺猬歌》中重塑了野性充溢的风情野地,并把野地风情与现代发展二元对立提出,深刻地揭示了现代经济发展非人的、堕落的一面,“在大垒里做工的都是村里的穷人、外地的童工,他们什么劳动保障都没有,工资低到了让人不敢相信的地步,……紫烟大垒是咱老百姓的血汗拌水泥、白骨当砖头砌起来的”②。乡下人渴望经过打拚实现身份的转换,“融入城市”的过程充满艰辛和挑战,也常常换来的是歧视、辛酸和痛苦,甚至最终一切落空,如范小青的《像鸟一样飞来飞去》(《上海文学》2005年第10期)和墨白的《事实真相》(《花城》 1999年第6期),其中的人物怀着对生命的真诚进入城市寻找乐园,而个人生存就是理想与现实纠缠不清的世仇,它把你逼进命运的错误之境,你永远没有足够的余裕和智慧揭开事实真相,找到幕后元凶,所以城市乐园是这些异乡人找不到安全感的“外景地”,无措中生命本体只能充满恐惧和分裂。而反过来说,中国现代化的启动正是由“移民”为发端的,从晚清起一批批青年就被抛出传统轨道卷入都市洪流,这一变迁是无法逆转的历史趋势,其间也充满了悖论。我们值得思考“为什么异乡人饱经肉体与精神的苦难却死守在城市”?因为像《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孙慧芬,《人民文学》2002年第1期)和《蒙娜丽莎的笑》(邓建华,《收获》2002年第2期)中的乡下妹妹做了“小姐”回乡就无法重拾尊严?或如吴玄《发廊》(《花城》2002年第5期)中的方圆,她苦留城市仅仅是因为 “自贱”吗?或者是乡下人都变得“像城市人一样爱浮华爱享受”?大概这些都只是表象,而不是答案。
  城市文明以巨大磁力吸引着来自乡野的农民执著地留在城市,在他们以血肉之躯支撑起中国现代性繁荣的同时,也分享了乡土中国都市化过程中健康的一面。在乡下人进城的主题内涵中其实就包含着乡下人眼中“农村异化”的倾向,“乡村”在这代人心中不再是文学家心中的那个“精神故园”,也不是海德格尔那个“诗意的栖居地”,而是一个复杂的对象。《发廊》说得很明白:“我的老家西地”,“它现在的样子相当破败,仿佛挂在山上的一个废弃的鸟巢”,它“什么资源都没有,除了出卖身体,还有什么可卖”?他们说:“我们这些来到城市的异乡人,生来就想抛弃身边的东西,生来就对哪怕是隔壁的村子充满了向往。”③从社会学意义上来说,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地域转移,分化与流动中以实现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化为根本内容;“ 城市化”以其特有的社会分工改变了人们的职业价值观,同时也铸炼出城市生活特有的现代性质素,现代性渗入与生长的过程,也是心灵秩序的重整与社会规范整合的过程;城市化窒息了传统人伦机制,所催生的新型伦理建构将激发人们做出具有契约理性特征的行为选择,新的城市生活以其特有方式涤荡着农民身上所积累的传统因子,他们的伦理价值观和社会行为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们自觉不自觉地与传统诀别形成新的现代思维——当然这里边也包含着传统“美”的沦丧和现代“恶”的增殖,人类社会就是这样一步步从痛苦和挣扎中走出浑沌和落后。正因如此,我们这里也需要指出,文学作为对人类文化生存境遇的内在机理进行寻绎的学科,不能只是仅仅追随历史进化的线性法则,它在前瞻的同时还必须不断殷殷回首,拣拾那些在过于激烈的历史功利目的下沦落或丢失的人文关怀意识来作为当下的强调,以人道主义的悲悯姿态让传统中古朴、谨严的文化品格留驻,以利于保持生命存在的庄严和文化模式的康健。④时代是复杂的、充满悖论的,“作家历史意识的分裂是社会转型导致现实碎片化而引起的后果,但是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作家的历史意识是不能与现实一起碎片化的”⑤,当下乡土小说重复雷同、单调滑行的叙述模式不足以担承起对转型期复杂性、悖论性的有效揭示。
  乡土小说思想性的单薄还来自文化语境中精英意识的消隐。对“城市异乡者”在城乡之间像候鸟一样迁徙流浪的描述在现实意义上正显示着小说家与历史同构的努力,这扩张了乡土小说的内涵,内蕴着作家对现实热点的清醒、敏感和责任意识以及化除的愿望,这一点自然可贵。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悲悯历来就是文学高贵本质的体现,现实中的“底层”如何追求公平与正义、如何声张受挫的心灵和体现生命价值是这个时代的艰难命题。不过,虽然有不同主体叙事显示着不同的社会良知和道德决断以及伦理精神,但对传统乡土的同情述说成为一种模式,“城市的精神主体性始终受到作家主体性的批判和排拒”⑥,并不代表富有理性的建设意识的生成。
  毫无疑问,对移民潮的描述重新唤起了曾经淹没在“伪现实主义”之中的批判精神,它一定程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锋芒使文坛重起一股生气。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现实主义与中国乡土小说有着宿命的结合,从五四“为人生”的乡土小说派,到“左翼”革命文学,再到1930-40年代“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提出和政令化,到“十七年文学”现实主义成为文艺创作的典律范式,以至到1980年代中后期的“现实主义冲击波”,“现实主义”在中国被深刻“伦理化”了,它对文学生机的遏制不言而喻。所以在谈到《受活》时,阎连科说到:“在过去很长时间里,关于乡土中国的书写,总是被‘现实主义’的旗帜任意覆盖,这使乡土中国获得了一种高昂的形象,同时也被规定了一种本质与存在情态。现实主义的笔法已经洗劫了乡土中国的每一寸土地。”⑦其实,无论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还是现代主义,都不应该模式化、伦理化。以超现实主义的笔法表现“受苦人的绝境”,《受活》就不单有其文本实验的重要意义,它对权力意志的批判和反讽无疑是可贵的。当然《受活》最后让受活村的人回归传统的生存状态,是一种浪漫的乌托邦式的逃遁,正表达了作家在城市化中那种焦灼不安、无所适从的内在美学矛盾。

现代伦理学的基本主题应是道德主体性原则的确立,创作主体怀抱怎样一种人文立场才能更富有思辨力地揭示“小人物”的命运是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从“五四”到三十年代新伦理权威主义的创立已呈显了个性解放的有限性,“问题小说”过于峻急的启蒙心态多少存在着为论造文的弊端,斫伤了文学自足的审美情致,但是我们却无法否定这些文本中闪烁的精英意识和人道主义命意给现代文学带来的生机以及对现代伦理编码的成就。1990年代末以来进入“杂色”文学场的乡土小说创作,在以现代视角观照自身的乡土生活背景时,作家主体理性审视不够坚决彻底,对现实的批判精神有些含混,更多的是主体的低调和知识分子精英意识的隐藏,甚至对价值的戏弄或否定,或对形式的关注大于思想的含量。其实,越是在高度现代化的国度,站在一个人类发展阶段的高点审视由“乡”入“城”的历史,“乡土”越是应该呈露它的参照意义或审美力量。
  有人认为现在小说期刊的惨淡冷清和网络文学的燎原之势说明小说的贵族化和精英化都该是尽头了,我想如果是用于批评文本形式主义的繁琐化和奥秘化倒是有其道理,若指文学精神倒未必妥当,其实正因为 “面向大众”或者说白了是“面向市场”的文本汹涌澎湃才显示了精英意识的必要,五四文学也正是在民国初年其势滔滔的大众文化中崛起的。我们看到乡土小说在日益世俗化,“如调整‘教’‘乐’比例、重新价值定位、淡化崇高格调等”⑧,而乡土小说应该成为“精英意识对抗世俗和人文精神下滑的堡垒”,调整好这其间的矛盾才能使“城市异乡者”书写文本呈现应有的思想力度。
  艺术品格的粗疏也制约着民工题材创作更广阔的文化意蕴和审美空间的营建。“文学性”是文学之为文学的基本属性。新世纪以来,关于汉语文学是否既能褒有历史内涵又能在实现文本的文学性方面有所作为,许多有才情又有思想的作家企望通过回到底层民众的苦难生活来建构文学的思想力度与审美表现力,以多元化的表现手段如通过叙事角度的调度、反讽或语言的局部修辞来解放叙述;而另一方面,作家主体伦理处境的两歧性和对时代的整体性迷惘与碎片式把握深刻制约着乡土小说家的美学方式,因而,既拥有本土性的深厚力量又拥有美学上的独异品格的翘楚之作并不多见。写作者在身份上已经逃离乡土,在叙述乡下人时道德批评严重影响了审美的掘进力度,或者说以伦理的态度代替审美的批评制约了现代乡土小说的审美立场和美学风范。许多文本人物性格、审美角度、语言风貌都比较单一,语言粗拉拉的,甚至脏稀稀的,好象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的书写进城者的真实生活;或是欠缺对“城市异乡者”精神境遇的开掘,停留在义愤的表达和苦难的描述上,意蕴的单薄是一个通病;“完整性和持续的单向度的叙述时间还是使他们的作品受困于现代性美学的范畴”⑨,大量对话、直叙、群像素描、细节耽溺等叙述方式就证明了这类小说的“原生态”味道,精致细腻的沉思和深入灵魂的悲悯更是缺席。
  在对“底层”的书写中,那深藏在生活逻辑之中的荒谬只有通过作家主体沉下心来的宁静冥思才能达到撼人心魄的力度。刘震云写进城民工的小说《我叫刘跃进》(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年)本来是作家一个富有意义的“转身”,它打破了当下诸多同类题材小说所体现的底层人物的道德优胜,再次切入了“国民性”的话题,切入了民族的精神病苦,但过分戏剧化的“华丽”情节和喜剧化的叙事方式湮没了它的思想锋芒。荆永鸣的《外地人》(《阳光》2000年第5期)、《北京候鸟》(《人民文学》2003年第7期)等小说集中反映了入城者所遭遇的文化尴尬,《白水羊头葫芦丝》(《十月》2005年第3期)通过一个凄美的故事,立意“塑造出健康的站立着的打工者”,深刻的文化批判内涵显出了文本的卓异;《创可贴》(《山花》2005年第4期)选取民工性饥渴这一问题进行深度反思,我认为小说语言的冷幽默是其成功处之一,如:“报纸上曾登过一幅漫画,特有意思。画面上,一边是‘洗浴桑拿’、‘歌厅’、‘洗头房’……一边是一群民工模样的人站在街头小摊前,神情专注地看着电视。标题是:《夜生活》。 ——这画画得好。生动,准确,很有琢磨头。潜台词特别深刻。深刻得能叫社会学家们犯愁,让善良的人一看,就觉有点心酸,有点苦,甚至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其实没用。那些‘看电视的人’才不管这些。他们知道自己是谁。他们一点都没往那种灯红酒绿的地方上想过。也不计较。”无疑,它对“城市异乡者”精神境遇的揭示是富有深度的。但荆永鸣小说结构的松松散散和对人物心理世界的浮光掠影降低了文本可能生成的文化意义。
  当看惯了不少作品以直白的粗口表明民工对城市的“挑剔”和“不满”,曹多勇的《城里的好光景》(《都市小说》2006年第1期)真是干净得云淡风轻,而看似轻描淡写,不经意间却透漏着对底层人精神维度的关切。民工“我”和憨子一起在城市打工,空闲时别人可能是去找女人“高消费”或睡大头觉,而“我”的爱好是仰着脸数楼层,因为这是在农村没有的“天旋地转的享受”,“数着数着心中能涌出一股自豪来,就像这座大楼是我以前参加建设的”,然而保安怕“我”存心不良出面干预了,那么“我”就转而看杂乱的十字路口,而且看出了很多故事,觉得日子“有那么一点意思了”。“我”在心满意足中去了一个打工者开的小店,结识了一个称“我”老板使“我”猛生尊严感的小女孩,于是“我”更加爱出去逛,并讨价还价从常与小偷合作的修车人那里买了辆破自行车,修车的恶狠狠地说“就怕你上路被车撞,不得好死”,被这么一刺激,“我”心理变形,猛然明白自己游逛的目标——“想亲眼看一桩交通事故”,或者说潜意识中需要一场报复,对城市的报复!结果无意间撞着了那个小姑娘,“‘哗啦’铺开一片红光”……不少小说是以务工者直白的言语抗议在城市受到的挤压,但《城市的好光景》在自娱自乐式的自言自语中表达着对城市的不合理因素的批判,而在艺术表现上,作者还未纯熟掌握铺展复杂的内心活动和驾御多线故事头绪的技巧。徯晗的《富人区的卖花女》(《都市小说》2006年第9期)写打工者辉在接妻子娟子时想搞个惊喜,在半道冷不丁搂住了妻子,妻子以为遇见坏人而大声呼救,正在蹲守杀人强奸案子的警察不容辩解就抓了人,在用了手段后,丈夫不得不“招供”且被判死刑。不明真相的娟子为了凑得高昂律师费到富人区卖花,失手打碎了业主价值50万的古瓷器,她无法赔偿,于是把一个肾脏出卖给富人的儿子,而最后案子不告而破,辉无罪释放。但此时娟子才知道,警方把几桩案子张冠李戴了!文本对生命的荒谬与无助的揭露触目惊心,而《富人区的卖花女》像《事实真相》一样,揭示了乡下人在城市的“失语”,由于“身份”被忽视和漠视,在公共场域乡下人的真话也变得暧昧不清。但《富人区的卖花女》在审美意蕴上却比较寡淡,悬念和巧合的设置痕迹太露。致力于述说“民工”故事的孙惠芬,以其丰富的感觉和强烈的情感冲击力打动了读者的心灵,《天河洗浴》依然富有拥抱生活一草一木的感动。孙惠芬习惯利用两个人的内心对峙来构筑文本,如《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歇马山庄的两个男人》、《民工》、《三生万物》、《天河洗浴》等,这既是她的长处,也会成为她的局限。
   乡下少女在城市“沦陷”是农民工小说的重要选题,雪漠的《美丽》(《上海文学》2005年第9期)、刘继明的《送你一束红花草》(《上海文学》2004 年第12期)、项小米的《二的》(《人民文学》2005年第3期)、阿宁的《米粒儿的城市》(《北京文学》2005年第8期)、吴玄的《发廊》等是其中比较出色的。《美丽》有其独特的魅力,它摈弃类似小说把故事放在城市肉欲中展开的思路,也不是轻巧地让主人公月儿回到家乡、在淹死人的唾沫飞溅下自暴自弃甚至悲愤凄凉的死去,更没有粗暴诅咒城市的恶,而是患了“杨梅大疮”的月儿以对灵官的爱反省自己怎么走到了这一步。相爱的人终于结婚了,她把爱情当作宗教来完成自我救赎,但病痛的恶化和隔离的夫妻生活最终让她决意将美丽定格,这个笑着选择死亡的姑娘在自焚时还为自己唱了一曲“花儿”。月儿精神世界的饱满和生命意志的强韧以及对爱情的渴望与坚守使文本充满了灵气和张力。这类题材也有很多写得过于轻巧,或者耽溺于色情的描述,放弃了对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的寻绎。
  20世纪末以来,随着“宏大叙事”得以存续的文化语境土崩瓦解,“小型叙事”扶摇直上,但描写生活的“原生态”绝对不应该就是一种立场。只有当作家对“原生态”经过深刻细致的反刍,达到一种理性认知和历史思辨的纯度,并能以人性和人道的立场注重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伦理冲突下悖论的复杂心理和各自在人类进程中的价值评判和哲学意义⑩,才能驾轻就熟地写出中国当前这次巨大的移民潮独特的“中国经验”,“城市异乡者”书写才能走出“问题小说”式的粗浅,真正负载起批判和审美的双重力量。
  
  注释
  ①徐德明:《“乡下人进城”的文学叙述》,《文学评论》2005年第1期。
  ②张炜:《刺猬歌》,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96-397页。
  ③佚名:《榴梿飘飘——与怀念有关》
  ④孔范今:《中国现代新人文文学书系·总序》,山东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
  ⑤王光东:《“乡土世界”文学表达的新因素》,《文学评论》2007年第4期。
  ⑥施战军:《“进城”:文学视角的挪移和城市主体的强化》,《扬子江评论》2007年第6期。
  ⑦李陀、阎连科:《〈受活〉:超现实写作的新尝试》,《读书》2004年第3期。
  ⑧周水涛:《90年代以来乡村小说创作的价值分化与价值调整》,《小说评论》2005年第2期。
  ⑨陈晓明:《乡土中国与后现代的鬼火》,《文艺报》2004年2月26日。
  ⑩丁帆:《“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同步渗透中的文学》,《文学评论》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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